2020-03-01
冰丽
中国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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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封建衙门里,主审法官在审判案件时,经常用惊堂木拍击案桌,以示声威,吓唬犯人招供罪行。惊堂木一般是用结构密度高的楠木(又称铁木)做成,拍打案桌时响声清脆且不易自损。其体积一般以成人的手能握住为准。
我国历史上最早使用惊堂木的时间,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各级衙门都可以在开庭时使用,一般的惊堂木上都刻有象征权威的图案,清代以前最常见的是龙造型的图案,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的款式标记。皇帝用的惊堂木叫“震山河”,用它击案板,以显赫皇威;丞相手里用的惊堂木称为“左朝纲”,用以炫耀“辅佐朝政,振兴朝纲”的威风,又显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元帅用的称为“惊虎胆”,用以壮军威。此后,民间的各行各业也纷纷模仿,演变成各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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