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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买家具 不付余款不送货? 工商调解化矛盾

2016-08-19

冰丽

中国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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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买家具 不付余款不送货? 工商调解化矛盾

消费者担心搬运安装中商家不小心造成家具损伤,不愿意在验收前付全款;商家又怕家具安装后消费者“找茬”克扣余款,坚持消费者不结清余款就不送货安装。这是8月17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的一起因未签订合同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在工商人员调解和监督下,买卖双方补签了《家具买卖合同》,使买卖双方的“信任危机”得到化解。

今年7月,郭先生在市文明大道一家具厂订制了价值30000元的沙发、床、茶几等家具产品,先支付了10000元,并约定了送货时间。郭先生表示,当时为图省事,只是让家具厂写了一张订货单,并未与其签订正式的《家具买卖合同》。

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送货日期,郭先生却未收到自己购买的家具,而是接到了家具厂打来的电话,要求郭先生先结清购买家具的剩余货款,之后才会送货。对此,该家具厂解释称,郭先生订制的家具金额较大,担心若先送货安装,消费者会“找茬”克扣余款。

与此同时,对于家具厂“先结清余款再送货”的要求,郭先生十分不满,他担心家具在搬运或安装过程中造成损坏后,厂家不负责赔偿,于是坚决要求货到后验收完毕再付款,买卖双方“信任危机”凸显。

因与家具厂未达成一致,8月7日,郭先生投诉至市工商局文峰分局城南工商所。

城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向郭先生了解情况。工商人员看到,在郭先生提供的家具订货单上标明了家具的名称、数量、单价及总金额,但未加盖家具厂的公章,也没有标注任何约束条款。

商家毁约就该罚随后,工商人员与该家具厂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召集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通过工商人员劝导和耐心解释,最终,双方决定“各退一步”,郭先生同意支付家具厂20000元家具款,剩余10000元等家具送货安装后再予结清,并在工商人员的见证下,与该家具厂签订了正式的《家具买卖合同》。

工商人员介绍,家具行业目前推行《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涵盖了家具的基本情况、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及验收、违约责任等内容。消费者在与商家进行交易时,一定要与其签订正规合同,避免发生纠纷时给维权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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