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8
冰丽
中国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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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4月1日起,欧盟将把甲醛分类为“致癌物质1B类”。这意味着,甲醛这种化学物质从此升级为致癌物,如果某产品释放出的物质含甲醛,将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该新分类标准可能引发一系列欧美各国立法的改变。
这对于经营含甲醛产品的企业(如进口胶合板、MDF、刨花板及相关家具的企业)来说可能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正如我们所知,一些树脂、膜或者填料中多含有甲醛,它能起到粘合产品的作用,但产品会在其整个寿命周期不断的释放游离甲醛。欧盟对甲醛新的分类可能意味着今后(当地市场)不能再使用含有此类物质的产品,或者是限制、减少他们的使用。
以下FAQ问题摘译自欧盟木材协会的报道:
是否将完全禁止使用甲醛?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欧盟委员会最近的一份报告称,没有必要完全限制甲醛使用。由于供应链涉及许多不同使用者,如此复杂的供应链限制甲醛的使用十分困难。而且一些产品中的甲醛很难检测到。
REACH指令下是否将收紧甲醛的使用?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观点说明REACH指令下将收紧甲醛的使用。已经委托了甲醛的风险管理方案(RMO)分析,一旦评估完成,监管机构要么得出结论,甲醛的使用风险可以得到足够的控制,必要的措施已经到位;要么建议欧盟范围内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比如限制甲醛的授权使用。这对大多数木制品进口商和制造商来说不太可能产生显著影响。因为是化学供应商将含甲醛物质投放到市场上的。但要注意的是,如果甲醛被加入到“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清单里,进口商和制造商仍可能要承担法律义务。
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职业接触限值(OEL)吗?
存在独立于REACH进程的不同的工作岗位接触限制立法。正在制定的对于工作岗位甲醛的合适限值应该在0.4 ppm(长期)和0.8ppm(短期)。欧盟科学委员会正在评估该限值,适当的时候将会公布意见草案,发布指导性或强制性的职业接触限值。他们的 草案十分重要,因为可能会限制销售含有甲醛的产品,并可能意味着只能销售含有低甲醛或零甲醛的产品。
会不会有甲醛标签?
未来甲醛树脂/混合物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要求贴产品标签―标签规定随特定浓度限值有所不同。然而,这些标签的要求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使用树脂或其混合物生产的实际含甲醛产品(如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等)。
这将对工业排放指令(IED)和最佳可行技术参考(BREF)有什么影响?
甲醛的重新分类不会对IED或BREF(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带来实质性的改变。根据IED定义,甲醛并不被视为有机溶剂。因此,该条款(对使用有机溶剂和有害物质的替代设备和活动)并不适用于工业排放指令。
来自FPI专家组成员Michael博士的评论:
欧盟对甲醛的重新分类有可能对中国人造板及其制成品的出口产生影响。我建议中国林科院技术研究人员及时对中国使用的树脂、胶水类型进行评估,他们推荐使用先进树脂的报告现在国际社会都可获取到。
使用甲醛阻聚剂(Formaldehyde blocker)的树脂可能已经被投入使用。这类树脂都比较昂贵,因此生产成本可能会增加。新的欧盟规定也会影响欧盟/美国及其他所有出口欧盟的制造商,因此,此举并不专门针对(中国制造商)产生歧视。
15811192007